南岳检察:支持起诉助残疾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2024-03-22 17:15:2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迅 | 作者: | 点击量:1255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罗珊珊)3月22日上午,清脆的电话铃声在南岳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办公室响起,“检察官你好,我的“血汗钱”今天终于拿回来了!太感谢你们对我的几次关键提醒和帮助!”隔着听筒都能感受到老曹的激动和开心。这是该院今年受理的第一起涉残疾农民工追索承揽报酬纠纷案,通过受理申请并经审查后,以支持起诉的方式成功帮助受侵害的残疾农民工通过民事诉讼拿回拖欠近两年的承揽铁棚报酬,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2022年2月至3月17日,老曹接受康某委托,为其位于南岳区南岳镇的房屋搭建铁棚,并预先垫付材料费。该工程完工交付后,康某未按期支付材料和人工费共计29700元。老曹多次向康某讨要,康某始终推诿拒付并断绝联系。老曹欲向法院起诉追回承揽铁棚报酬,但因不懂相关法律规定,不会收集证据,讨要报酬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1月22日,老曹来到检察院反映情况请求帮助。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老曹没有固定工作,系农民工,肢体二级残疾,迫于生计偶接散活,因承接该搭棚工程还垫付了材料钱,现在对方人不在南岳,电话也联系不上,导致自己现在生活愈发困难。

通过了解案件事实、梳理证据,承办检察官认为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决定支持起诉,并耐心指导老曹收集固定相关证据,释明经过法院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并视情况追加共同债务人拿回钱财。此外,检察官也十分关心老曹现今的生活状况,经常与老曹联系,询问事情进展和工作、生活近况,如有需要,积极对其提供帮助和关心。于是,就有了开头老曹主动打电话欣喜地告知自己拿回报酬的好消息。

【检察官说法】

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什么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支持起诉?

(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

(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情形。

【检察官提醒】

申请民事支持起诉所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 支持起诉申请书(确有书写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检察院记入笔录)。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负责人、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3)申请支持起诉的具体请求;

(4)申请支持起诉的事实、理由。

2. 身份证明材料。

3. 相关法律文书及案件证据材料。

责编:李迅

一审:李迅

二审:罗霞

三审:王展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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